1.學生根據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逐項核對自己學業修讀的各環節課程名稱、成績、學分和課程類别、考試類别、學分績點等全部成績單信息。經核實無誤的,學生簽字确認(簽“經核實無誤”、簽字、日期。如有不及格、缺修、漏修等課程無成績等情況,需在成績單上自行注明預計何時重修、補修完成課程,可以取得相應成績以畢業)。畢業資格審核時課程成績可按最高成績記載。沒有收到确認成績單的學生,必須及時、主動向學院教務員申請。
2.學生成績自查必須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完成,不能由他人代替辦理,必須學生本人自行核實、本人簽字确認。對符合條件可進行無效處理的課程,在核對成績單的相應課程名稱處标明“申請無效處理”并填寫《畢業班第8學期(即三學期制度的第12學期)不在教學計劃的成績無效處理申請表》由學委統一彙總交專業負責人和教學副院長審核簽字後送教學辦處理。
3.學院分管領導根據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校内修讀的課程且屬于因教學計劃調整異動産生的課程性質變動的同學分課程(即同名課程且其他要求相同,僅課程性質變動的),經核實屬實的進行審批;對其他情況的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申請,進行審核形成認定意見簽名确認後,報學校教務處。
辦理流程:先備案,取得學分後做替換或者認定。
①備案: 1.課程學分認定調查表(20211210改).xlsx
②認定:教務處主頁-文件下載處下載《廣西大學普通本科生在校學習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在校生)》
4.學生在選修課模塊中,多修的超過畢業學分(總學分和課程模塊學分)要求的低分選修課程,可以書面向學院提出作無效處理申請。 先辦理 (20211210版)畢業班第8學期(即三學期制度的第12學期)不在教學計劃的成績無效處理申請表.xls
并填寫
後将表格交教學辦進行處理。
5.教務員在審核學生畢(結)業資格時,同一門課程有多次成績的(如正考、補考、重修、再修),學生成績可按最高成績及其考核類别進行記錄。
6.教務員在審查成績時,學生提出的多修的超出教學計劃畢業學分要求之外的低分選修課程作無效處理的申請,經學院專業負責人審核、學院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審批後,可進行課程無效處理,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标識并進行材料存檔。
7.學院教務員負責彙總整理學生核實成績的簽字确認材料,由學院保留至學生畢業(結業)離校6個月後,按不外漏件妥善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