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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大學2021屆本科生畢業審核與證書制作管理工作規範(試行)
2021-12-10  

附件:

廣西大學2021屆本科生畢業審核與證書制作管理工作規範(試行)

序号

項目名稱

工作内容

責任分工與工作要求

備注

A

教育教學計劃




A01

确認專業培養計劃

⑴學院指定的專業負責人根據學院的統一部署,按照規範和要求充分調研,制定專業的培養計劃,确認畢業專業的培養計劃符合學校确定的本科專業培養計劃相關指導意見,并上報學院審核。

⑵學院分管領導負責根據學校、學院本科教學發展的目标定位,組織學院專家對本科專業的培養計劃進行總體規劃、宏觀管理和方案審核,确保符合學校規定的本科專業培養計劃制訂的相關指導意見和要求,确保培養方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⑶對不符合要求的(或經學校審核不達要求的),學院必須及時組織修改、調整,未按時完成專業的培養計劃制定(或修改)影響學生學業的,由學院負全責。

⑷教學秘書将經學院審核、确認的專業培養計劃及時上報教務處,并負責催辦、聯絡工作,确保專業培養計劃的确認及時、高效完成,不影響學生學業修讀。

⑸教務處在收到學院報審的培養計劃材料後,及時組織審核,并将相關審核意見及時向學院反饋。通過審核的确定為專業培養計劃,即成為學生完成學業的剛性教學文件--專業教育教學計劃。

⑹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學院相關人員(如專業負責人、教學秘書等),及時向學生公布各所屬專業的教育教學計劃。

①專業負責人負責培養計劃的制定、确認工作;

②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規劃、管理和審核;

③教學秘書負責報送、聯絡和催辦工作,并跟蹤實施情況;

④教務處負責組織審批,并形成審批意見;

⑤未按時完成專業的培養計劃制定(或修改),給學生修業造成影響,由學院負全責;

⑥未及時向學生公布專業培養計劃(含異動)的,由學院相關人員負全責。

⑦學院對所屬專業的教學培養計劃(含異動)負責解釋。


A02

教學計劃的異動

學院指定的專業負責人根據《廣西大學普通本科教學計劃異動管理辦法》于每學期第六周前填寫《廣西大學教學計劃異動申請表》,提出專業培養計劃異動原因及異動方案,報由學院審核。同時對通過審批的異動情況負責組織實施。

⑵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對專業培養計劃的異動情況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教育管理規定和學校規範要求的,要堅決取消異動申請;對符合規定且認為必須進行異動(即不異動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必須詳實說明根據,簡要報告學院審核是否符合規程,在簽署字确認後報送教務處。

⑶教學秘書及時将學院審核的培養計劃異動材料(如申請表等)報教務處,并負責聯絡、溝通和催辦。同時對通過學校審批的教學計劃異動做好實施監控和組織排課、選課等工作。

⑷教務處負責審批各學院報送的培養方案(教學計劃異動)情況,形成審批意見,并将相關意見及時向學院反饋。通過審批的異動确定為專業培養計劃,即成為學生完成學業的剛性教學文件--專業教育教學計劃。

⑸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學院相關人員(如專業負責人、教學秘書等),及時向學生公布專業培養計劃的異動情況。

①培養計劃的異動由專業負責人負責提出申請并陳清理由、措施、方案等,并确保異動後的實施;

②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審核并核實理由,簽署具體意見并監督落實工作;

③教學秘書負責報送、聯絡和催辦工作,并跟蹤異動修改和實施情況;

④教務處負責組織審批,并形成審批意見;

⑤必須維護培養計劃剛性教學文件的嚴肅性,沒有充足理由不得異動、調整。


A03

教學計劃的執行

⑴教學秘書根據專業培養計劃(含異動)的規定,準确提出本學院排課學期各專業的教學執行計劃方案(通識選修課執行方案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報學院專業負責人審核。

⑵學院确定外聘教師計劃。教學秘書負責收集、整理、協調本學院的開課任務,需要聘請其他學院教師上課的,由學院專業負責人、教研室負責人和學院分管領導确認後,由教學秘書負責形成外聘計劃。教學秘書同時負責收集、彙總其他學院報送需要本學院承擔開課任務的聘書(計劃),協助學院完成開課任務和落實任課教師。

⑶專業負責人根據本專業培養計劃對教學執行計劃方案進行審核,确認本專業的教學執行計劃(含異動)無誤,提出教學實施工作要求(如全英文和雙語教學、教學分班、外聘任課老師建議等),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

⑷教研室負責人根據學院彙總、整理的開課任務,按照學校、學院的有關規範和要求(如教授必須為本科生上課、全英文和雙語教學要求、外聘任課老師等等),科學、合理落實開課任務,确定任課老師。

⑸學院分管領導負責根據專業培養計劃組織審核教學執行計劃方案,相符的準許執行并形成開課任務;屬于特殊情況的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書面上報教務處研究決定。

⑹學院分管領導根據本學院各專業的教學執行計劃與承擔的所有開課任務(含跨學院開課),按照學校的教學要求,進行總體規劃和協調處理,組織學院相關人員抓好跨學院外聘計劃制訂、所有開課任務(含跨學院開課)的分配與落實,以及教授上本科生課程、全英文(雙語)教學、小班教學推進等工作的落實,确保教學計劃與開課任務完成。

⑺教務處負責通識選修課的開課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跨學院開課任務(公共課部分)的落實,負責學院上報的教學執行計劃異常情況的審核、處理,負責教學執行計劃實施工作的宏觀調控。

⑻教學秘書協助學院領導、專業負責人和教研室負責人,做好跨學院外聘計劃、所有開課任務、教授上本科生課程、全英文(雙語)教學、小班教學工作推進等等的落實工作。負責根據确定的教學執行計劃和任課教師的安排情況,在管理系統中錄制各專業的教學計劃、開課任務。負責根據實際教學需要,合理調配教學班組成,并按要求科學、合理地完成排課。

⑼學院領導負責組織學院相關人員(如各專業負責人員、學生工作管理人員、教學工作管理人員、骨幹教師等)做好學生學分制選課和學習的指導工作,引導學生做好學習規劃,幫助學生順利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選修。

①教學秘書負責提取教學執行計劃數據(含異動);

②教學秘書負責收集外聘教師計劃(聘書),公共課報教務處統一協調,專業課直接與開課學院聯系溝通、協調落實。

③教學秘書負責彙總、整理開課任務(含跨學院外聘),協調相關專業、教研室進行落實。

④專業負責人負責審核教學執行計劃(含異動),對必須異動的情況按要求進行上報。

⑤教研室負責根據開課任務确定任課教師,按照要求落實好開課任務。

⑥教學秘書負責根據開課任務的落實情況,向跨學院外聘教師的學院反饋(屬公共課的同時反饋教務處)。根據教師落實情況,科學、合理地完成排課工作,并組織學院、任課教師進行核查。

⑦學院領導負責組織本科教學的協調與實施工作,确保教學計劃和開課任務順利完成。負責組織指導學生學習,引導學生選課。

⑧教務處負責組織通識選修課的開課,審批教學計劃異動,彙總各學院報送的公共課開課聘書,協調公共課的教學分班,組織協調排課與選課。


A04

教學計劃實施檢查

⑴教學秘書負責對專業培養計劃進行跟蹤檢查,并确保所有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在畢業學期前完成排課(含異動的教學培養計劃),發現有未完成的情況及時報告學院專業負責人和學院分管領導。

⑵專業負責人負責審核确認教學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對未能按時完成的,提出應急解決方案并報學院、學校進行補救,确保教學培養計劃按時、完整地完成開課。

⑶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學院相關人員(專業負責人、教學秘書等)每學期對教學培養計劃各環節的開課完整性、及時性進行審核、檢查,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情況及時報告、處理。

⑷教務處負責對學院審核、檢查報告的相關情況進行協調、處理,督促學院建立機制加強自查,做好教學培養計劃實施的保障工作。

①教學秘書負責對學院各專業教學培養計劃執行的完整性、及性時進行檢查。

②專業負責人負責确保全部培養計劃完整、按時完成執行;

③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教學培養計劃(按學院、各環節)的實施、監督與管理工作;

④教務處負責宏觀管理與協調處理工作。

各學院必須在畢業學期前完成檢查。

B

學生成績審核




B01

課程成績提交

⑴任課教師在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後,在規定的時間内準确、完整地完成所任課程班課程成績的考核評定、網上提交和成績檔案送存。并将經教研室審核、學院蓋章後的成績單分别報送承擔開課任務的學院和學生所屬的學院。

⑵任課教師必須提前向教學班學生公告課程考核原則(含考核成績組成比例等),根據學生學習、考核情況,公平公正完成成績的評定。對已完成課程學習的學生無成績(或無法登錄成績)的情況必須提前調查、處理,對取消考核資格的要按程序辦理,對教學與考核中出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掌握、規範處理。

⑶開課學院教研室負責人負責對任課教師提交存檔成績的規範性、完整性、合理性等進行檢查、審核,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責令任課老師進行整改,并對出現的問題或異常情況報學院處理。對符合規範要求、沒有發現異常的,簽字确認。

⑷承擔教學任務的開課學院教務員根據任課教師(或教研室)提交的成績存檔材料,按要求進行分類整理和彙總存檔。對不按時提交的,進行催辦、統計、報告。

⑸學生所在學院教務員根據任課教師(或教研室)提交的成績單,向學生公布成績或引導學生進行網上成績查詢,并及時建檔管理。負責監控成績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準确性。

⑹學院分管領導負責成績提交工作的管理、監控和督查、處理工作,對于不按時完成試卷評閱和成績提交(或不按規範要求完成成績提交)的任課教師,進行催辦、處理。屬于教學事故的,按《廣西大學本科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辦法》進行上報、處理。

⑺教務處負責确保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正常運行,負責成績提交工作的管理、指導與督查工作,負責解決(解答)任課教師有關成績提交的技術咨詢。

⑻學校組織的所有教學考試,含正常期考考試(考查)、補考、緩(停)考,成績評定、提交和存檔的工作程序同等要求。


①成績提交不按時、不完整、不準确、不規範由任課教師負全責。

②教務員應當對任課教師按時提交成績盡到提醒的責任和義務。對任課教師報送的存檔成績單與提交成績數據進行規範性、完整性監督、檢查。

③教研室負責人對任課老師課程考核、成績評定與提交的規範性、完整性、合理性進行監督、審核。

④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審核任課教師提交成績的規範性、完整性、合理性。負責組織處理、上報成績提交中出現的問題和事故(含不按時提交報送)。

⑤教務處負責組織成績的宏觀管理與協調監控。

⑥學生有查詢自己成績的權利,且必須經常性關注、核實自己的學業成績。


B02

學生成績自查

⑴學院在公共查詢平台上提供專業培養計劃查詢,并組織相關人員對學生成績自查情況中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解釋。

⑵教務員逐一打印畢業班學生成績單,按行政班組織學生核對、确認自己的課程修讀與學業成績(務必結合教學計劃的要求,按各學分模塊畢業要求逐一核實),并受理、核實、處理學生在核對、确認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⑶學生根據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逐項核對自己修讀的各環節課程名稱、成績、學分和課程類别、考試類别、學分績點等全部成績單信息。經核實無誤的,學生簽字确認(簽“經核實無誤”、簽字、日期)。畢業資格審核時課程成績可按最高成績記載。沒有收到确認成績單的學生,必須及時、主動向學院教務員申請。

⑷對于已經通過學校審批認定的替代課程(含替代修讀和交流學習認定課程),按照已經批準的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方案進行自查、審核。如在自查、核對中發現不一緻的情況,務必及時書面向學校教務處提出。

⑸學生成績自查必須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完成,不能由他人代替辦理,必須學生本人自行核實、本人簽字确認。對符合條件可進行無效處理的課程,在核對成績單的相應課程名稱處标明“申請無效處理”。

⑹對自查核實中提出的異議和問題(必須書面),由教務員負責調查核實。需要上報學院的,由學院分管領導協調教學秘書、任課教師、開課學院,專業負責人等人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協調、辦理(或處理)。學院無法處理(或決定)的,由學院将查實的詳情書面報學校教務處。

①學院負責組織學生自查學習成績,并進行公告。學院不提供專業培養計劃給學生查詢的,相關責任由學院承擔。

②學生必須自覺确保學習成績所有信息準确、無誤。不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修讀課程、學分、成績等信息自查的,或自查核對中發現的問題沒有書面向學院提出核實(或處理)申請的,學生自負其責。

③學生自查核對中提出的問題、疑問,由學院負責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根據調查的實際情況進行辦理(或處理)。

④學生必須對自己提出的疑問、問題進行跟蹤,并對經審批确認需要更改、調整的結果進行确認。

518日前進行第一輪自查(學院打印成績單确認);

完成畢業答辯後一周内進行第二輪自查,具體時間由學院安排(對畢業生在校期間全部成績進行網上自查)。

B03

課程學分認定

⑴參加校際交流項目的學生,在交流學校獲得的課程學分,可以按照《廣西大學本科生交換生課程學分認定與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根據派出部門審核确認的學習成績單(需要校方教務部門出具),備齊相關材料,提出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申請(含方案),并報學院審核。

⑵交流學習派出部門負責聯系派出學校,由對方學校教務部門出具一式3份的交流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由派出部門審驗,蓋章确認。

⑶學院專業負責人負責組建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小組,按照教學為本、學分對等、有利于學生的原則,對學生提出的申請方案,根據學生就讀專業教學培養計劃的設置與教學要求進行審核(含确認課程名稱、課程性質、學時學分和認定成績的對應關系等)。予以通過的小組簽字确認後報學院,需要調整的由審核小組提出意見并指導學生進行修改、調整。

⑷教務員負責對學生提出課程學分與成績認定申請的數據規範性、完整性、準确性、合理性進行複核。特别是因教學計劃變動造成的學生提出的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申請,必須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實,确保無誤。

⑸學院分管領導根據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校内修讀的課程且屬于因教學計劃調整異動産生的課程性質變動的同學分課程(即同名課程且其他要求相同,僅課程性質變動的),經核實屬實的進行審批;對其他情況的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申請,進行審核形成認定意見簽名确認後,報學校教務處。

⑹教務處學籍科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對學生提出的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方案進行預審,符合規範要求的予以通過,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則提出調整指導意見由學院重審。

⑺财務處收費科以通過教務處的預審方案為依據,根據物價部門确認的收費标準和學校的收費相關規定,完成相關課程的學分學費的收取、計費工作。

⑻教務處負責受理學生提交的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申請終審材料,對符合規定要求的,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審批手續,并反饋給相關學生(學院)。

⑼學院教務員負責受理并彙總整理審批後的學生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申請,指導學生按照規定的程度要求辦理,并進行成績維護與材料存檔。

⑽學生必須及時、主動跟蹤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申請審批結果在成績系統中的更新情況,确保數據準确、無誤。


①學生進行課程替代和學分、成績認定的基本原則為教學要求相符、支撐的培養目标指标點相同、學分對等(或不低偏離)、成績對應。

②學生需要進行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的交換學習課程,必須按文件規定的要求在回校後及時申請。在校學生的課程替代和課程學分成績認定,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前4周進行。

③專業負責人負責按要求組建認定小組,并負責組織讨論研究後形成審核意見或進行指導,對認定的合理性等負責。

④學院教務員負責複核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申請的規範性、完整性、準确性、合理性。負責對認定申請進行存檔、記錄(錄入)、管理等工作。

⑤學院分管領導負責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審核。上報成績審核材料必須本人簽名确認,不能印章。

⑤财務處負責核實相關課程的學分學費的收取、計費工作。

⑥教務處負責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宏觀管理與審批協調。

⑦學生提交的課程學分和成績認定申請必須為打印件。

學生必須在畢業學期以前完成課程學分與成績認定。

特别提示:

2012版、2015版、2017版專業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名稱或課程内容相同且教學要求相近、支撐的培養目标指标點相同而學時學分不同的課程,其課程學分可互為替換。須經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學院審核并認定課程學分的替換方案後,經教務處批準後予以承認。

B04

成績複查

⑴教務員根據學生自查成績中提出的各項疑點、問題,協調組織人員根據成績存檔材料進行核實确認、審核處理或解釋說明。

⑵教學秘書确認各專業教學培養計劃規定的各教學課程(環節)執行情況,确保完成全部課程(環節)的開課(排課)任務。

⑶教務員負責檢查每一門課程的成績是否已經提交,并對不按時提交成績,或違反成績管理規定等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學院。提醒任課教師按要求提交成績。

⑷教務員根據教學培養計劃的規定,按照學生畢業的課程、學分要求,對學生的畢業成績進行複核。需要處理的,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進行無效處理的課程成績進行成績無效标識,确保畢業成績完整、規範、真實,并在完成處理、調整後,再次組織學生核對,以确保無誤。

⑸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對畢業生的成績複查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或異常情況進行協調處理。對本學院承擔開課任務的任課教師,不按規定要求完成課程成績提交的行為不清查、不處理、不上報的,所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學院承擔。

⑹學院教務員負責彙總整理學生核實成績的簽字确認材料,由學院保留至學生畢業(結業)離校6個月後,按不外漏件妥善銷毀。

①教務員負責組織成績核查工作,并對學生自查提問進行核實、确認和解釋。

②教務員在進行成績審核時,對于學生申請或經确認不需要的課程按規定進行課程成績無效标識,不能删除學生的成績數據,即任何成績數據不能删除。

③教務員負責檢查各門課程成績提交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學院。

④教學秘書負責确保培養計劃課程的開設。

⑤學院分管領導負責成績複查的組織協調與監督檢查。


B05

畢業成績審驗

⑴學生完成全部教學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後,在學校(學院)規定的時間要求内,完成畢業成績的自查,對有異議的及時向學院教務員提出複核申請。

⑵教務員根據專業教育教學計劃的規定,按畢業學分是否達到要求(總學分和課程模塊學分),各門必修課程和實驗(踐)環節是否獲得學分等要求,審核學生的學業成績。

⑶畢業成績審驗,15版教學計劃除了核算各個模塊學分是否達到畢業學分要求外,還需要核對以下幾門課程成績:1、體育4個學分;2、《軍訓》《軍事理論》;3、《勞動》;4、《大學生就業與創業指導》2個學分;5、《普通話培訓與測試》;6、實踐環節要求的創新創業學分;7、通識選修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2個學分,課程名稱中帶有創新創業字樣的課程2個學分。

⑷對達到畢業條件的,形成完整、規範、準确、真實的學生畢業成績檔案,并按學校統一的格式規定和時間要求,一式2A3紙打印學生在校學習成績總表。

⑸對于中加國際學院分流的學生,根據其分流的實際情況,教務員負責在其打印成稿的存檔成績單的備注欄中分别進行加注,藍色條形加注印章内容如:“2+2”英語+專業培養模式、“2+3”英語+專業培養模式、“2+4”英語+專業培養模式。

⑹對于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學生,其大二、大三學年的學習成績直接按在對方學校的成績審核(原件審核後也需存檔)。其畢業成績單打印成稿後在備注欄中進行加注,内容藍色條形加注印章内容為“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⑺教務員負責對獲準畢業、結業、肄業的學生總成績單中,檢查是否修業起止時間準确,在畢業審核結論中是否已經相應注明“準予畢業”、“準予結業”、“準予肄業”。對授予學士學位的,授予學士學位類别是否準确,是否加注了“授予XX學士學位”。

同時核實學曆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類别、編号等,對證書編号信息進行核對、确認。确認無誤後進行簽名确認,按要求彙總整理後報學院。

⑻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教務員等學院相關工作人員和畢業班學生,對畢業成績進行複查、核驗,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分工責任,确保成績無誤。

⑼經複核無誤的,報學院院長(或常務副院長,若院長及常務副院長皆無在職人員的則由學院黨委書記負責)審核并簽印确認後,加蓋學院公章(紅印)。

①教務員負責組織學生進行定稿前的最後核驗,并明确公告和指定截止日期、學生核驗要求,問題受理方式。

②教務員負責根據畢業學分要求(總學分、模塊學分)和課程修讀要求(必修課、選修課和實踐實驗環節),準确審核學生畢業資格,提出畢(結、肄)業審核和授予學士學位審核是否成績達标的意見。

③教務員負責組織複核、确認成績單加注内容,并負責按照規定的要求(時間規定、技術規範等)制作、審查學生畢業成績單。

④學院分管領導組織畢業生學習成績審驗的協調、管理與監控、審核工作。

⑤學院院長(主要負責人)負責對畢業生成績單的學院最後審核和簽字确認工作。


B06

畢業成績存檔

⑴教務員負責按照專業班級以學号遞增為序,一式2份彙總、整理學生畢業成績單。将完成學院所有簽批手續後的畢業成績單,用長尾夾夾裝并附封面上報教務處。

⑵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對成績單數據進行規範性、完整性檢查,并對準确性着重檢查,通過檢查的,蓋章确認。

⑶教務處按照畢業成績單一式2份的要求,按專業、班級進行分類整理。完成檢查、審理後,一份在學生檔案離校前與學生工作部(處)學生檔案室完成确認、交接;另一份由教務處按學校檔案館規定的時間、規範要求移交存檔。

⑷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将交接收到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檔案,置于學生個人檔案中,随學生個人檔案調離,與學生個人其他檔案同保管。學生檔案調離前由工作部(處)學生檔案室負責檢查、落實。

⑸檔案館接收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檔案後,負責組織整理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進行永久性保存。

⑹留學生的畢業成績存檔工作,按照留學生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執行,相關材料、數據報由留學生部門處理。

①教務員負責離校學生一式2份在校學習成績單的制作、審核和彙總、整理;

②教務處負責組織成績單存檔工作,收齊離校學生成績單,查驗規範性,抽查準确性。

③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确保每一位學滿一學期的在籍本科學生離校時學生個人檔案中存放真實的成績檔案。

④檔案館負責對每一位學滿一學期的在籍本科離校學生的成績檔案永久保存。


C

畢業學曆審核




C01

畢業基本信息自查

⑴教務員根據教務處提供的本科學生學籍基本信息數據,組織學生按專業班級逐一核驗自己的學籍狀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修讀專業、身份證号,修業起止時間等信息。

⑵學生核對信息時不能代核代簽字,必須學生本人核驗确認。如因代核代簽字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和代核代簽者承擔責任。

⑶如有信息不一緻或本人認為需要改動的,由學生本人在規定的時限内提出書面申請,報交學院教務員,并按教務員的引導和規範的程序辦理。

⑷教務員彙總學生自核自查材料和學生提交的申請說明材料後,及時報送教務處學籍科,并協助進行調查、核實。

⑸學院領導負責組織協調學院各方力量,做好學生基本學籍信息核查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相關問題的調查處理和解釋說明工作。

⑹教務處負責學生基本學籍信息學生自查的數據準備,并制定學籍基本信息核對方案、指導核驗工作。負責組織核實、處理學院上報的相關問題,并形成處理意見進行反饋。

⑺對于已經獲準更改個人畢業基本信息的(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證号等),由學生出示審批函(件)向學院(校)予以說明。

⑴學生核驗自己學籍基本信息時務必細緻、準确、全面核對,确保真實、無誤,否則學生自行承擔後果。

②教務員負責組織實施核對的工作并進行公告,承擔因組織實施不到位造成的責任。

③學生本人必須親自核實确認,不能委托、代理。

④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做好基本學籍信息自查的實施監管與協調工作(特别是學院内教學與學工的協調)。

⑤教務處負責數據的準備與工作的管理、協調和問題調查核實處理。

學生的畢業生基本信息必須在畢業學期以前

C02

畢業基本信息複核

⑴學院教務員根據教務系統數據向學院學生管理部門提供完整的各專業的畢業班學生名單、人數,由學生管理部門确認注冊情況是否屬實,各專業學生人數以及名單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是否與實際一緻,與招生數據、轉學數據信息是否一緻。發現不一緻或異常情況及時檢查并報告、處理。

⑵教務員彙總、整理學生自核材料和學生提交的申請說明材料,進行核實、查對,并連同核查結果以及學院核查時發現的其他不一緻或異常情況,及時書面報送教務處學籍科審核、确認。

⑶教務員負責将教務處核查、确認的結果及時反饋,并對提出書面申請的學生根據教務處确認的結果,向學生反饋、解釋并進行确認。以确保各專業畢業生畢業基本信息與學信網平台數據一緻并經過學生确認。

⑷教務處根據學生錄取信息庫和學生信息異動申請的審批材料,進行逐一核驗學生基本學籍信息變動申請或說明材料,對于屬實的情況進行修改,對不屬實或不能變動的進行解釋、說明,對反映的相關問題進行處理。

⑸教務處負責将經審批的畢業班學生畢業基本信息異動(變動)情況通過學信網平台上報、審核,并将上報結果和各專業學籍名單提供給學院、學生核驗。

①學院學工管理部門協助并負責确認學生的注冊情況和各專業畢業生名單、人數與實際情況和招生情況是否相符。

②教務員負責對學生、學院反映的情況進行彙總,并進行核查、聯絡,向教務處上報和向學生反饋,确保畢業生畢業信息的準确無誤。

③教務處負責組織畢業班學生畢業基本信息的核對工作,并對修改、上報和批複情況進行反饋。

④學生本人負責學籍基本信息變更申請的跟蹤、确認工作。


C03

畢業成績審查

⑴學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經過學生自查并最終确認無誤,以及學院複查核實後,由教務員根據專業培養的教育教學計劃進行畢業資格成績審核。

⑵學生在選修課模塊中,多修的超過畢業學分(總學分和課程模塊學分)要求的低分選修課程,可以書面向學院提出作無效處理申請。

⑶學院根據财務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即學生是否拖欠學費等,通知欠費學生所修課程無效、成績不予認定,必須在審核前按規定要求繳清所欠學費。

⑷教務員根據教學培養計劃規定的畢業學分要求,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審核學生獲得的總學分是否達到畢(結)業的标準,同時審核各模塊(通識必修、通識選修、學科基礎必修、學科基礎選修、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實踐環節)的學分是否達到畢(結)業的要求。

⑸教務員在審核學生畢(結)業資格時,同一門課程有多次成績的(如正考、補考、重修、再修),學生成績可按最高成績及其考核類别進行記錄。

⑹教務員在審查成績時,學生提出的超出教學計劃畢業學分要求之外的多修低分選修課程作無效處理的申請,經學院專業負責人審核、學院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審批後,可進行課程無效處理,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标識并進行材料存檔。

⑺教務員将各專業畢(結)業學生成績審核情況進行彙總,形成專業班級學生畢(結)業成績審核情況表,報學院相關專業負責人、學院領導。

①學生負責确保自己在校期間所修課程、學分和成績等相關信息完整規範、準确無誤。對于需要進行無效處理的課程,按學校的要求及時提出并自行跟蹤,确認結果。

②學院專業負責人負責對學生提出的無效成績處理申請、教務員審核彙總的專業班級學生畢(結)業成績審核情況表進行審核。

③學院領導負責學生成績無效處理審批和學生畢(結)業成績審核情況表進行審核。

④教務員負責對學生成績進行整理,确保達到學生畢(結)業成績單數據準确、格式規範、符合存檔規定的要求。


C04

畢業資格學院審核

⑴教務員在進行畢業審核時,對于未達到最長在校學習年限且沒有通過畢業資格審核的畢業班學生,要及時告知學生,由學生決定是否延期畢業。對于決定延期的學生,學校将其編入下一屆畢業班;對于不延期需提前離校的,由學生本人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内向學院書面提出終止學業,按結業(或肄業)處理離校申請。

⑵學院分管領導組織成立本科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核小組,負責根據各畢業班的畢(結)業成績審核情況表等,結合教學計劃(培養計劃)課程修讀和畢業學分要求,結合學生學習實際情況,對學生畢業資格進行審查。

⑶修完教學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經學院審核達到規定的畢業學分要求的,按照“準予畢業”的審核意見由學院領導簽字确認進行上報。

⑷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學院審核未達到規定的畢業學分要求,申請終止學業離校或不準予繼續延期的,按照“準予結業”的審核意見由學院領導簽字确認進行上報。

⑸未能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申請終止學業離校或不準予、不能夠再繼續學業需要終止學業離校的學生,按照“準予肄業”的審核意見由學院領導簽字确認進行上報。

⑹學院負責組織學生工作管理相關人員,清理審核畢業班學生欠費欠貸情況。對于有欠學費的學生,所修課程無效,不能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對于沒有辦好還貸手續的學生,必須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

⑺教務員根據學院審核的意見,修改、整理、彙總各專業、班級學生畢(結、肄)業成績審核情況,形成上報數據規範材料(含報表與文件說明等),按規範和要求上報教務處。

①教務員負責逐一審核學生的畢業成績,并确保成績真實客觀、準确無誤,經過學生本人簽字确認。

②教務員根據教學計劃要求,準确列出每個專業畢業總學分和各模塊學分要求情況,審核學生獲得學分和修讀課程(必修、選修和實踐實驗環節)的完成情況。

③教務員負責彙總整理并準确提供各班的畢(結)業學生成績和課程修讀情況,形成初審意見并上報學院。

④學院領導負責組織畢業資格審核工作,将初審意見提交審核小組,并根據教學培養計劃和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複審,清理欠費情況,形成學院審核意見,并按程序上報。


C05

畢業資格審批

⑴學院對學生是否達到畢(結)業條件的審核負直接責任,學院必須成立審核小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責任、細化分工、落實到位。對于學院不能(沒有依據)确認,需要上報學校研究确定的特殊情況,必須由學院書面提出,經學院審核小組确認,學院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學校教務處學籍科。

⑵經學院審核通過的畢業班學生畢業審核情況,由教務員彙總整理後,在學院進行公示公告(不少于3天),并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數據規範要求,按時報教務處學籍科。同時,将按教務處要求整理好的畢(結、肄)業學生名單(公示公告稿),報送教務處學籍科(含蓋學院公章和領導确認簽字的紙質材料及其電子稿,且必須完全一緻)。

⑶教務處學籍科負責收集、彙總、整理學院報送的材料,對學院報送的特殊情況、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對學院審核通過的數據進行複查、審核,并進行彙總、整理、統計。對學院報送的不規範材料及時處理,發現有問題的及時核查、更正、處理。

⑷教務處對學院彙報、反映的特殊情況和出現問題及時調查、研究和處理,并及時向學院反饋處理結果或意見建議;對符合條件的畢(結、肄)業生名單提出審批意見。如無變動即形成上報的畢(結、肄)業名單;如有變動的,及時通知學院進行核查、确認,如影響到學生畢業資格的必須及時通知學生本人進行确認。

⑸經學院、學生核實無誤後,教務處學籍科将整理彙總完成的全校畢(結、肄)業學生審核名單,報學校審批,并對通過學校審批後的結果進行公布。

⑹教務處負責審核學院報上來的畢(結、肄)業學生審核名單,學生就讀專業名稱是否準确、規範,與學信網平台、招生信息(或轉專業、轉學信息)是否相符,學生畢業總學分是否達到規定要求,學生入學時間和完成修業時間是否無誤,專業的學制是否正确。

⑺學校根據教務處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批,并按照規定的程序要求和紀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⑻學生在畢業資格審核時,對畢業資格審核過程遇到的相關疑問或發現的有關問題,可向所屬學院教學辦教務員進行反應,或直接書面報告教務處學籍科(學籍科電話:3272095 3236767)。

①學院領導負責成立審核小組,組織對本科生的畢業資格進行審核,形成審核意見。

②教務員負責對學生畢業資格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形成學生畢(結、肄)業情況審核名單,組織公示公告,對畢業資格審核中存在争議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上報處理。

③學院負責組織審核小組對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中的争議或不确定問題進行研究、決定,形成處理意見,拟同意的上報學校審批,拟不同意的負責向學生做好解釋工作。

④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彙總全校數據,對學院報告的特殊、異常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報告、處理;負責對學院報送的畢(結、肄)業學生名單進行複查、核驗(抽查);負責對學院審核通過的畢(結、肄)業學生名單提出審批意見和向學校報批;負責對審批的結果進行公告。

⑤學校負責對畢(結、肄)業學生名單進行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D

學士學位審核




D01

學生自查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情況

⑴學院負責組織畢業班學生開展授予學士學位達标自查工作,并為學生提供技術支持與政策咨詢服務。

⑵學生自查學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号、課程學分、成績信息(含加權平均成績和加權學分績點等)、所修專業、專業學科與學士學位類别等),并确認無誤。

⑶學生根據《廣西大學學士學位評定标準》及相關規定,自查思想政治、業務水平等方面是否達到廣西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标準。

⑷學生對自查中發現與實際不一緻的情況,或需要提出質疑的,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内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

⑸學院根據學生自查提出異議,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核查、處理,或調查上報。

⑹教務處負責在教學管理系統中完成學生基本學籍信息的數據準備,确保基本信息數據狀态為最新信息且與學信網平台一緻。負責指導學院開展自查核驗工作。負責組織核實、處理學院報關的相關問題,并形成處理意見進行反饋。

⑺對于已經獲準更改個人畢業基本信息的(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證号等),自查核驗時由學生出示審批函向學院(校)予以說明。

①學生必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内完成自查,不自查或不按要求完成自查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學生自負其責。

②學院領導要負責組織學生開展好自查工作,并安排相關人員負責指導學生自查和提供咨詢服務,并在學院進行公告。

③對學生自查提出的問題,由學院負責組織調查、核實。需要上報的,需要備齊相關材料并經學院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④教務處負責數據的準備與工作的管理、協調和問題調查核實處理。


D02

學士學位授予學院審核

⑴學院對學生是否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審核負直接責任,學院必須成立審核小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責任、細化分工、落實到位。對于學院不能(沒有依據)确認,需要上報學校研究确定的特殊情況,必須由學院書面提出,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确認,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署意見後報學校教務處學籍科。

⑵教務員根據各專業的畢(結)業成績審核結果,對照《廣西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對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逐一進行授予學士學位條件審核。

⑶學院學生工作管理部門根據教務員提供的學院畢(結)業審核學生名單,逐一核查學生在思想政治上是否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是否屬于在籍期間所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是否到期按學校規定程序解除,并将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審核結果清單,由經辦人和學院領導簽字确認後書面反饋給教務員。

⑷教務員按照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依次對不能獲得畢業資格的,加權成績沒有達到70.0的,在籍期間所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到期沒有按學校規定程序解除或政治思想方面沒有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以學工部門提供的清單為準),以及其他原因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進行剔除和備注說明,并按專業形成拟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報表并上報學院分管領導。

⑸學院分管領導根據教務員初審的拟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後,提交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于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安排工作人員至少提前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會議5天,以書面形式送達或公告學生,對預計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進行提前預告,同時公告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會議時間。

⑹學生如對學院的預告情況有異議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預告後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會議前将相關意見書面材料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組織調查、核實。

⑺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學院報送的數據,結合相關的調研材料,就學士學位授予相關情況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會議上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确認各專業授予學士學位的類别、人數,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署審核意見後上報教務處。

⑻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規定确認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在審議會議後及時形成書面報告,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署意見後上報,同時在學院審議會後3天内由學院評定分委員會将審議結果通告學生本人。

⑼學院教務員根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的結果,彙總整理相關數據和材料,規範完整填報相關表格,按照學校的統一要求,及時上報教務處學籍科。

①學院領導負責組織學士學位的授予審核工作,并對審核數據信息的準确性、完整性和規範性負全責。

②教務員負責提供準确的畢業資格審核情況名單,并确保畢業審核結果、加權平均成績(加權學分績點)等準确無誤。

③學生工作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教務員提供的名單,核查并提出其中思想條件不符合或紀律處分未解除,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并以清單形式準确提供給教務員。

④教務員負責彙總各方數據,審核授予情況,形成拟授予名單,并對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進行預告,并向學院領導彙報相關情況。

⑤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和監控管理具體審核工作,并向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報告、說明。

⑥學生應根據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标準,核對自己條件,維護自身權利。

⑦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組織調查、核對學生提出的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方面的質疑或投訴,召開審核會議,形成上報意見。


D03

職能部門複核

⑴教務處學籍科負責按照規定的時間、規範和程序要求,收集、整理經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後的學士學位授予審核材料(含初審名單、統計數據、相關說明等),以及學生提出尚未解決的質疑、問題及對其進行的調查、核實說明等。

⑵教務處學籍科按專業、學院彙總、整理通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的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初審學生名單,并向相關部門提供。同時負責組織學士學位授予的審核、複查和數據彙總工作。

⑶學生工作部(處)負責根據學籍科提供的授予學士學位初審名單及相關材料,組織确認拟授予學士學位初審名單中,沒有紀律處分未解除或政治思想方面未達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生。如相符的簽章确認,有不相符的情況及時報學院、教務處并負責組織處理,同時對學院報送的相關情況進行核查、處理。

⑷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學籍科提供的授予學士學位初審名單,組織确認拟授予學士學位名單中,沒有不符合畢業助貸管理規定的,或沒有未完成相關手續的學生,如相符的簽章确認,有不相符的情況及時報學院、教務處并負責組織處理,同時對學院報送的相關情況進行核查、處理。

⑸财務部門負責根據學籍科提供的授予學士學位初審名單,組織确認拟授予學士學位名單中沒有未完成繳費的學生,如相符的簽章确認,有不相符的情況及時報學院、教務處并負責組織處理,同時對學院報送的相關情況進行核查、處理。

⑹教務處負責審核學院上報的拟授予學士學位名單中,學生就讀專業名稱是否準确、規範,與學信網平台、招生信息(或轉專業、轉學信息)相符,學生加權平均成績(或加權學分績點)是否達到規定标準,專業授予學士學位類型是否與申報專業時的審批結果相符,學生入學時間和完成修業時間是否無誤,專業的學制是否正确,以及學院是否按照預設的程序完成相關報表的審核、填寫,學工部門是否已經完成複核程序,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是否完成助貸審核,财務部門是否收訖學費。

⑺教務處整理形成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材料。

①教務處負責彙總學院報送的數據,進行分類、整理,并負責審核專業名稱、學制、修業年限、學位類别;負責組織職能部門審核;負責協調學院審核工作,組織核查、處理學生提出的學士學位授予問題。

②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組織思想政治方面審核,确保拟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中沒有未接觸紀律處分或政治思想方面沒有未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生。

③學生資助中心負責審核學生資助相關手續符合辦理要求,确保沒有影響到名單中學生的學士學位授予的情況。

④财務部門負責審核學生學費的清繳情況,确保名單中的學生完成相關學費繳納。

⑤教務處負責彙總、整理各職能部門的審理結果,并整理形成上報學校的終審數據。


D04

學士學位授予審批

⑴教務處将經學院審核、部門複核的授予學士學位初審名單和需要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相關問題,進行彙總、整理後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⑵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通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的初審名單,以及學院需要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相關問題及相關職能部門核查的結果,報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研究決定。

⑶對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學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署審核意見後,由教務處按程序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并成文公布。

⑷對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不授予學士學位的,由教務處學籍科在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結束後,及時填寫不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決定告知書。

⑸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組織人員,從教務處領取相應的不授予學士學位決定告知書,采取有效方式,在會議決定後三天内将其送達或公告告知學生本人。

⑹學生在接到不授予學士學位通告後,在有效期内可憑書面材料,向學校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協調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按規定的程度和要求進行處理。

①教務處彙總、整理授予學士學位審核情況材料,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②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對教務處彙總整理的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的審核情況,審議并作出決定。對争議問題進行讨論、形成決議,并組織、協調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解釋,對不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進行告知。

③教務處負責組織辦理授予學士學位的相關行文審批手續,并發文公布,上報授予學士學位的信息數據。


E

畢業證照




E01

畢業證照照相

⑴學院教務員轉發教務處學籍科代為拟發的通知,通知各畢業班學生按教務處安排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拍攝畢業證件照片,進行畢業生圖像信息采集;按規定的時間要求組織學生上網核對照片信息,确保畢業生圖像信息、數據準确無誤。

⑵學生參加拍攝時,攜帶居民身份證,并核實學生個人基本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及時向教務處學籍科提出,由學籍科按要求進行核查、更改、處理。

⑶學生确因在外實習無法按時到場參加拍攝的,須提前向教務處學籍科請假、報告情況,并自行做好安排,确保畢業學期補拍時按時參加。

⑷學生不能将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相片用于學曆學位的證件照片和電子圖像信息。不參加畢業證照相片拍攝,造成畢業照片電子數據無法采集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承擔。

⑸學生畢業證件照片完成采集後,按教務處規定的時間要求,自行上網(教務管理系統或學信網平台)核對自己的照片及其相關信息,如有不相符或影像異常的,須及時書面向教務處學籍科報告,并自覺、主動跟蹤信息勘誤情況,确保照片标準、信息準确、數據無誤。

⑹教務處學籍科負責聯系落實 畢 業 證件照片的照相人員,組織照相工作和學生相片等相關信息的核對工作。

①學院教務員負責将通知發至各學生班,并在教學信息欄中進行公告,同時協助做好拍攝組織工作。

②教務處學籍科負責組織學生完成畢業證件照片的拍攝工作和數據采集。

③學生不到場參加畢業證件照片數據采集的,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④學生負責核對自己的電子照片及其相關信息。學生沒有認真核對或發現不相符的情況不報告、處理的,由學生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E02

照片發放與使用管理

⑴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将采集到的畢業生圖像信息,導入教學管理系統和學信網平台,按照統一的圖像信息标準更新畢業班學生電子照片。

⑵教務處将拍攝方完成的圖像信息和沖印的證件照片,按專業、班級進行分類整理,向學院核實、簽發。

⑶學院教務員清點、核對确認後簽領所屬專業畢業生的證件照片,組織各班學生進行核對照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後,可由學院暫時保存(強烈建議),也可簽發給學生并要求學生妥善保存。

⑷學生的沖印證件照片,将用于學生畢業時的畢業(或結業、肄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其電子版用于教務系統、學信網平台,以及畢業成績總表等。根據管理規定,畢業學生的學曆學位證件上照片,必須與學信網平台、教務系統、畢業成績總表上的照片保持一緻。否則造成無法注冊等一切嚴重後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⑸畢業期間,在使用沖印的紙質照片和電子圖像信息的過程中,如沒有收到沖印的照片,或發現沖印照片有問題和出現異常情況的,務必及時報告教務處進行審核、确認、處理。

①完成畢業生圖像信息采集的學生,必須确保電子圖像信息與收到的沖印證件照片一緻、無誤且清晰。

②教務員在領取學生的沖印證件照片時,必須清點核準。領取後要組織學生核對,确保無誤。經學生确認後建議集中保存至學曆學位證書制作完成。每種證書需要一張2吋彩照。

③教務處負責将電子照片導入教學平台,确保畢業生成績單使用圖像信息系統照片。

④學生必須确保沖印照片與圖像信息照片相符,如遇異常及時報告。


F

兩證一表制作




F01

畢業成績總表的制作

⑴各專業完成全部課程成績的審核,成績經學生本人确認無誤。在确認學生通過學院畢業資格審核後,教務員可開始打印學生的畢(結、肄)業成績總表。

⑵打印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時,統一要求使用原裝硒鼓碳粉,80gA3純白标準打印紙進行單面黑白打印,一式2份。打印中出現模糊、皺褶、損毀的,或存在信息數據不真實、不準确、不規範、有遺誤的,需要重新制作。

⑶在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的備注欄中,檢查并進行條形章加注,如:獲得畢業資格的“準予畢業”,獲得結業資格的“準予結業”,獲得肄業資格的“準予肄業”;授予學士學位的“授予XX學士學位”;中加國際學院分流的“’2+X’英語+專業培養模式”;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等等。

⑷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打印後,教務員要再次确認學生修業基本信息和課程學分成績等,确保數據準确無誤、信息完整規範、符合存檔要求後,在經辦人處簽名或蓋章。

⑸教務員将完成審核的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報學院審核,學院分管領導審核确認完整、規範後,報學院院長(或常務副院長,若院長及常務副院長無在職人員的則由學院黨委書記負責)審核并在指定位置簽名或蓋章。

⑹教務員彙總、整理各專業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确認核實無誤且畢業學生人數相符,在成績總表的左上居中壓印學院名稱,适當位置加蓋學院公章紅印後,報教務處學籍科。學生畢業成績總表打印件必須保持潔淨、清晰、平整。

⑺報送教務處學籍科的成績單按專業、班級成表,以學生學号遞升為序,用幹淨長尾夾加封面夾裝,封面标明規範的學院、專業、班級名稱和份數。一式2份的畢(結、肄)業成績總表均夾裝成一模一樣的兩冊。

⑻通過畢(結、肄)業資格審核的畢業班學生,其相關畢(結、肄)業材料上的加權平均成績(加權學分績點)必須保持一緻。

①教務員通過組織學生核對、學院确認等審核程序,确保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成績真實、準确、規範、無誤。同一學生的成績數據必須一緻。并按要求整理、報送。

②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學生畢業成績的審核工作,制定規範、明确分工、落實責任,要求相關人員嚴格、規範地按要求完成成績審核和畢(結、肄)業生成績總表的制作。

③學院分管領導審核時,确保成績單份數齊全、數據規範、清晰完好,确保符合學校的成績單制作規範和永久存檔材料的要求。

④學院院長(或負責人)負責确認學生離校成績總表審核結果,并按照要求簽章确認。

⑤教務處負責制定學生畢(結、肄)業成績總表制作的規範、标準和要求,并指導制作工作。


F02

證書編号與打印

⑴學籍科根據預計畢業生情況,彙總各學院報送的畢業班學生獲得畢業、結業和肄業資格學生審核名單并進行整理、複核後,分别形成畢業、結業和肄業學生名單數據庫,彙總、整理相關數據信息。

⑵學籍科根據教育部的規定,由“學校代碼(5位标準代碼)+辦學類型代碼(普通高等教育為1+頒證年份(4位)+培養層次代碼(本科05)+畢業學員流水編号(6位)”,共18位數字組成學生的普通本科畢業證編号。如:廣西大學2021年畢業的普通本科畢業證編号為:105931202105XXXXXX,後6位為(畢業生學員流水)編号。完成畢(結)業證書編号後,學籍科必須交叉檢查、核實編号無誤。

⑶學籍科根據學校的規定,按照“肄+肄業年份(4位)+流水編号(3位)” 規則,對通過肄業審核學生的肄業證進行編号,并交叉檢查、核實編号無誤。

⑷學籍科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的規定,由“學校代碼(5位标準代碼)+授予學位的級别類型代碼(學士學位為4+頒證年份(4位)+畢業學員流水編号(6位)”,共16位數字組成學生的學士學位證書編号。如:廣西大學2021年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學士學位證編号為:1059342021XXXXXX,後6位為(畢業生學員流水)的編号。完成學士學位證書編号後,學籍科必須交叉檢查、核實編号無誤。

⑸學籍科負責根據編号後畢(結、肄)業學生名單和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分别設計證書打印模闆,并經交叉确認、科長審核證書格式完全符合規範要求,所有數據内容齊全,證面全部信息準确無誤後,使用學校統一規範的專用空白證書,打印學生學曆和學位證書。

⑹完成打印的畢業、結業和肄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籍科負責人必須組織人員每個專業抽查樣本不少于10%,确保證書符合規範要求,專業名稱規範、正确,修業截止時間準确,學制、學位類型無誤,編号、發證日期正确。如發現錯誤或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⑺完成學曆和學位證書編号後,将相關學曆學位證書信息及時上傳管理系統,供學院、學生查詢、核實。在确認無誤後,學籍科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數據上報。

⑻本科留學生的學曆學位證書編号由留學生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方案由留學生管理部門商教務處确定,必須确保分段管理。

①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學曆和學位數據的建庫、彙總與管理,并根據要求完成學生畢(結、肄)業證的編号和學士學位證的編号,并檢查确認無誤。

②教務處學籍科負責設計相關證書打印模闆,确認無誤後,負責相關證書的打印工作。證書打印使用統一規範的空白證書,原裝硒鼓。

③教務處學籍科負責人負責組織對每個專業的學曆學位證書進行抽查。每個專業的學曆和學位證書抽查樣本不少于10%。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④對完成學曆和學位證書編号的信息數據,學籍科負責導入管理系統,并向學院發布,同時請學院監督、審核。

⑤學院組織學生進行查詢、核實時,如發現有問題或異常,及時報告教務處學籍科處理。


F03

學曆證書的制作

⑴教務處學籍科負責打印學生的畢業、結業和肄業證書,并對特殊培養模式學生的證書進行加注(如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學生,加蓋“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藍色條印等)。經核實學曆證書格式正确、内容無誤、數量準确後,按專業簽發至學院。

⑵學院教務員清點、簽領完成打印的畢業、結業和肄業學生的相關證書并核實無誤後,組織、指導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規範的要求,核對證件照片和學曆證書面上的全部信息準确、無誤,在打印證書的指定位置規範、标準、穩妥地粘貼一張畢業證件專用的2吋彩照。

⑶學生負責核對本人學曆證書上的相關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所修專業、修業起止時間、學制,以及證件照片等),确保無誤。要求本人完成,不能代替。不按要求完成核對工作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行負責。

⑷教務員收齊粘貼證照并檢查确認符合要求,學生核對信息無誤的學曆證書,根據教務處确定的時間安排,組織人員到校辦協助證件蓋印工作。

⑸教務員負責組織學曆證書的蓋印,并按要求進行指導和檢查:一是要在證書的貼照片下沿1/3處正向居中壓印廣西大學鋼印(不能壓印到頸部以上);二是在校名和簽發日期處簽蓋廣西大學紅印(正向居中,1/3壓印校名);三是齊“校長”處簽印廣西大學校長的紅色簽字印。

⑹教務處學籍科協調黨(校)辦相關科室,配合完成畢業生學曆證書的蓋印工作。制定各學院進行證書蓋印的具體時間安排表,協調、指導學院完成蓋印的工作。

⑺學校黨(校)辦配合教務處組織完成本科畢業班學生證書蓋印工作,制定學曆證書蓋印工作具體要求和紀律規範,指導學院、學生完成蓋印工作。

⑻完成蓋印工作後,教務員負責将畢業、結業和肄業學生的相關證書收集、彙總進行檢查。查核證書信息、照片粘貼、簽印蓋章是否存在不規範、不準确、不清晰、不穩固、有遺漏或有損毀等問題,如有發現,立即處理(需要上報教務處的及時上報),同時負責暫時保管證書。

①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完成學生學曆證書的打印,對需要加注的進行加注。

②教務員負責将領取确認的學曆證書打印件,按規範要求完成證照的粘貼,組織學生核實學曆證信息,按要求組織證書蓋印,檢查證書制作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③教務處負責協調黨(校)辦安排好本科學生證書蓋印工作,制定學院證書蓋印工作時間表,組織、協調、指導證書蓋印工作。

④黨(校)辦配合組織本科畢業班學生學曆證書蓋印工作,制定證書蓋印工作規範與紀律要求,并進行工作指導。

⑤教務員負責對完成制作的證書進行合格性、規範性、準确性檢查,并負責暫時保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⑥教務處負責學曆證書蓋印的總體組織與協調,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F04

學士學位證書的制作

⑴教務處學籍科負責打印學生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并對特殊培養模式的證書進行加注(如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加蓋“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藍色條印。經核實學士學位證書格式正确、内容無誤、數量準确後,按專業簽發至學院。

⑵學院教務員清點、簽領完成打印的學士學位證書并核實無誤後,組織、指導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規範的要求,核對證件照片和學士學位證書面上的全部信息準确、無誤,在打印證書的指定位置規範、标準、穩妥地粘貼一張學士學位證件專用的2吋彩照。

⑶學生負責核對本人學士學位證書上的相關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所修專業、學位類别以及證件照片),确保無誤。要求學生本人完成,不能代替。不按要求完成核對工作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行負責。

⑷教務員收齊、粘貼證書照片并檢查确認符合要求,組織學生核對學士學位證書信息無誤後,根據教務處确定的時間安排,組織人員到校辦協助證件蓋印工作。

⑸教務員組織學士學位證書的蓋印,一是要在證書的貼照片下沿1/3處正向居中壓印廣西大學鋼印(不能壓印到頸部以上);二是在“校長”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之間适當之處(右側,兩行間居中,平齊簽發日期)簽印廣西大學校長的藍色簽字印。

⑹教務處學籍科協調黨(校)辦相關科室,配合完成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的蓋印工作。制定各學院進行證書蓋印的具體時間安排表,協調、指導學院完成蓋印工作。

⑺學校黨(校)辦配合教務處組織完成本科畢業班學生證書蓋印工作,制定學位證書蓋印工作具體要求和紀律規範,指導學院、學生完成蓋印工作。

⑻完成蓋印工作後,教務員負責将學生的學士學位證書收集、彙總進行檢查。查核證書信息、照片粘貼、簽印蓋章是否存在不規範、不準确、不清晰、不穩固、有遺漏或有損毀等問題,如有發現,立即處理(需要上報教務處的及時上報),同時負責暫時保管證書。

①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完成學生學士學位證書的打印,對需要加注的進行加注。

②教務員負責領取确認的學位證書打印件,按規範要求完成學位證書證照的粘貼;組織學生核實學士學位證信息;按要求組織證書蓋印;檢查證書制作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③教務處負責協調黨(校)辦安排好本科學生證書蓋印工作,制定學院證書蓋印工作時間表,組織、協調、指導證書蓋印工作。

④黨(校)辦配合組織本科畢業班學生學位證書蓋印工作,制定證書蓋印工作規範與紀律要求,并進行工作指導。

⑤教務員負責對完成制作的證書進行合格性、規範性、準确性檢查,并負責暫時保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⑥教務處負責學位證書蓋印的總體組織與協調,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G

證書發放管理




G01

學曆學位證書信息存檔備案

⑴教務處學籍科将統一編号的畢業(或結業、肄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導入管理系統,提供給學院、學生查詢、核對。

⑵學院教務員根據教務處提供的學曆學位證書編号數據,一式2份整理、制作《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并确認專業名稱、學制、授予學位類别準确且符合教育部的規範,專業學生人數、畢業(結業、肄業)人數,授予學士學位人數、學曆證書編号、學位證書編号等準确、無誤。

⑶屬于延長在校學習年限的,在報表備注中注明“延期”。達到允許的最長在校學習年限的,備注注明“期滿8年”。屬于與華南理工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的備注注明“聯合培養”。

⑷教務員完成報表填寫并檢查确認無誤後,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并進行規範性、完整性檢查,以及制作是否達到存檔材料的要求。

⑸經學院審核數據準确、信息無誤的,由學院主要負責人簽字、确認後,由教務員彙總整理,并在報表左上表頭位置加蓋學院公章。

⑹教務處負責組織畢業學生的學曆學位證書信息存檔備案工作,組織填報并負責彙總各專業、班級的《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負責學曆學位證書信息存檔備案工作的管理、指導和協調。

⑺學院制作《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時,必須确保數據準确、字迹清晰。要求統一使用原裝硒鼓碳粉,80gA3純白标準打印紙進行單面黑白打印,一式2份。打印中出現模糊、皺褶、損毀的,或存在信息數據不真實、不準确、不規範、有遺誤的,需要重新制作。

①教務處負責将完成編号的本科畢業生畢業(或結業、肄業)證和學士學位證編号數據提供給學院、學生查詢、核對。

②學院教務員根據學曆學位編号及畢業資格審核、學士學位授予審核結果,彙總、整理數據,形成《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并核對相關信息,同時視情況進行備注說明。

③學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審核《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等證書存檔備案信息的完整性、規範性和準确性。

④報表材料經學院分管領導審核,報學院主要負責人簽字、确認後報送教務處。

⑤教務處負責組織、協調學曆學位證書信息存檔備案工作。


G02

學曆學位證書信息上報注冊

⑴學院每年的6月初完成正常批次的畢業審核工作後,向教務處報送《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初表(截止時間為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時間,數據的規範性與準确性要求不變)及其電子材料。

⑵學院每年12月底以前彙總當屆全部畢業審核信息,上報《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最終報表(截止至12月份畢業批次完成)及其電子材料。

⑶學籍科負責将畢業生的學曆學位信息,與教育部學信網平台的注冊備案數據進行比對、核實,對信息變動的提供相關依據,确保上報的數據與學信網平台、與學生實際情況和招生數據一緻。

⑷學籍科負責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提供當屆通過畢業審核,獲得畢業、結業和肄業的學生名單。

⑸學籍科負責分批次将每一批畢業審核的結果和确定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數據及其相關信息,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曆學位上報的數據規範與時間要求,按時、準确完成相關數據的上報工作,并确保學生的學曆學位信息能夠按規定要求向社會提供電子查詢。

⑹學籍科負責根據學院報送的《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最終信息,進行審核、複查,通過審核的,由教務處加蓋公章後,一份由教務處送學校檔案館存檔,一份返回學院存檔。

①經教務處審核并蓋章确認的《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初表,一份存學籍科,一份由學院留存并作為發證依據。

②教務處學籍科負責将畢業學生名單報學生工作部(處)等有關部門。

③教務處負責确保學生的學曆學位信息及時通過教育部學曆學位審核平台,并及時向社會提供網絡查詢。

④教務處學籍科負責組織對《廣西大學畢業生證書登記表》進行審核、确認,并将最終稿移交給學院和學校檔案館分别存檔管理。


G03

學曆學位證書的發放與領取

⑴學院領導負責組織本科畢業生學曆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核對、發放與領取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落實負責人員、完善工作機制。

⑵學院将制作完成的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分批次按專業制作《本科生學曆和學位證書領取、核對确認記錄表》,内容包括學生學号、姓名、專業名稱(規範、準确)、學制、學曆證書類别及其編号、學士學位證書類别及其編号、備注說明、簽領簽名、簽領日期等。

⑶學院教務員将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本科生學曆和學位證書領取、核對确認記錄表》,如數交由學院指定的專人負責組織發放與領取工作,并做好交接手續。

⑷學院的學曆和學位證書發放人員根據相關的要求,對證書相關信息進行檢查,确認沒有發現異常問題和信息、數據錯誤後,按學校規定的時間發放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證書發放人員不能擅自主張不按規定的時間要求發放學曆學位證書。

⑸為了确保數據準确無誤,完成學曆學位數據的上傳、審核,并按規定的要求完成各環節的工作,确認向社會開放查詢學曆學位信息的準确性和一緻性,每年的630日為本科畢業生畢業證發放日,各學院不得提前發放畢(結、肄)業離校學生的學曆學位證書,。

⑹在組織學生進行學曆學位證書發放時,必須按照如下工作要求進行:一是在學生領證時,要求學生務必認真、仔細查對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面上印制的學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所修專業、修業年限(起止年月)、學制、學位類别、畢業審核結論(畢業、結業等)、廣西大學鋼印、廣西大學紅印、校長(或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名藍印、發證學校、簽發日期、學曆學位證書編号等等。二是如以上信息有不正确、不完整、不清晰、有遺漏、有破損等情況的,不要簽字領取,及時報告教務處進行處理。三是隻有确保證書上的上述信息準确無誤後,方可簽字确認領取。四是證書的核對、簽領工作原則上由學生本人負責,不能代替。如特殊情況必須代領的,需要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由受委托人在其身份證複印件上寫下收條(寫明收到證書的主要關鍵信息、簽名、聯系電話等等),并經現場與委托人電話聯系确認。

⑺學生領證核對信息時發現有問題或有異常的,立即報告學院、教務處進行核實、處理。學生不按要求到場進行學曆學位證書信息數據确認,所造成的學生學曆學位證件内信息有誤的,由學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⑻學生領取到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肄業證書後,向工作人員領取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外殼,學校按每生學曆學位證書外殼各提供一份的要求(免費)進行準備。

⑼各批次所有學生簽領完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填寫完成《本科生學曆和學位證書領取、核對确認記錄表》,由學院證書發放負責人簽字确認後,将《本科生學曆和學位證書領取、核對确認記錄表》按照規範的要求由學院存檔。

①學院領導負責組織本科學曆學位證書的核對、發放和領取工作。

②學院教務員負責制作《本科生學曆和學位證書領取、核對确認記錄表》,填入相關基本信息并确認無誤。同時連同清點無誤的證書,移交給證書發放負責人員。

③學院指定的本科學生證書發放負責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即630日發放證書,不按時、提前發放證書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院證書發放負責人全部承擔。

④學院證書發放負責人發放學生證書時,必須組織學生再次核對證書信息。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領取的,按委托程序辦理。

⑤學生領取證書時,必須再次校對證書所有信息,并且必須先核對,後領取。核對無誤後方可簽字确認領取。

⑥學生核對時如發現問題或出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學院、教務處進行核實、處理,核實處理完确保無誤後方可簽字确認領取。

⑦學院對學生領取證書時提出問題立即核實、處理、報告教務處,确保準确無誤。

⑧教務處及時組織人員對學生上報的情況進行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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