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提出申請——學院教務初審——學院教學副院長審核——學籍科審核——教務處終審
1、 學生提出申請;
報名申請——校内課程替代申請——申請——選擇替代課程(已修課程)——被替代課程(教學計劃内的應修課程)——替代說明——确定
2、 學院初審;
(1) 教務員初審(審核學生填寫是否規範,是否符合學分替換要求):教學計劃管理——課程替代管理——課程替代審核——審核狀态(待審核)——選擇——審核
(2) 教學副院長審核:
3、 教務處審核。